复方氨基酸(15)双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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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氨基酸(15)双肽,即复方氨基酸(15)双肽(2),西药名。常见剂型为注射剂。用于治疗不能口服或经肠道补给营养,以及通过这些途径补充营养不能满足需要的患者,尤其适用于中度至重度分解代谢状况的患者。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丙氨酸、精氨酸、天冬氨酸、谷氨算啊、一水合甘氨酰谷氨酰胺、二水合甘氨酰酪氨酸、组氨酸、异亮氨酸、亮氨酸、蛋氨酸、苯丙氨酸、丝氨酸、苏氨酸、色氨酸、缬氨酸、赖氨酸醋酸盐、脯氨酸等。
性状
复方氨基酸(15)双肽(2)注射液: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液体。
适应症
本品用于治疗不能口服或经肠道补给营养,以及通过这些途径补充营养不能满足需要的患者,尤其适用于中度至重度分解代谢状况的患者。
规格
复方氨基酸(15)双肽(2)注射液:500ml:67g(氨基酸/双肽)。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复方氨基酸(15)双肽(2)注射液:
静脉注射。因本品的渗透压高于800mosm/L,应从中心静脉输入。使用剂量取决于人体对氨基酸的需求量。本品一般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日输注7-14ml/kg或10kg体重患者一日输注500-1000ml,相当于按体重一日输注氨基酸/双肽1-2g/kg(即0.17g-0.34g氮)。
推荐输注速度:按体重一小时0.6-0.7ml(相当于0.08-0.09g氨基酸/双肽)/kg,相当于70kg体重患者在10-12小时内滴注本品500ml,或在20-24小时内滴注1000ml。对于有肾脏或肝脏疾病的患者应单独调整剂量。在患者临床需要的情况下可连续滴注本品。本品没有超过2周以上的使用经验。作为肠外营养的氨基酸溶液,应与提供能量的其他输液联合使用。同时,为提供安全的肠外营养,本品应与碳水化合物、脂肪、电解质、微量元素及维生素一并给予。
不良反应
目前为止,按照推荐方法使用,一般无不良作用出现。
禁忌
1、先天性氨基酸代谢缺陷(如:苯丙酮酸尿症)、肝功能衰竭及肾功能衰竭。
2、肠外营养的一般禁忌症:全身循环衰竭状态(休克)、代谢性酸中毒、组织细胞缺氧、机体水分过多、低钠血症、低钾血症、高乳酸盐血症、血液渗透压增高、肺水肿、失代偿性心功能不足,以及对本品任意一组分过敏。
注意事项
1、应本品不应作为其他药物的载体溶液。
2、本品只能与可配伍的溶液混合。
3、使用时应监测血清电解质、血液渗透压、液体平衡、酸碱平衡以及肝功能(碱性磷酸酶、GPT、GOT)等。
4、使用前溶液应澄清且容器完整无损。
5、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6、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尚无在妊娠期及哺乳期使用的经验,如需要使用应权衡利弊和风险。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对生殖没有间接或直接的有害作用。
儿童用药
本品不适用两岁以下的儿童,因为本品的处方不适合这些患者的需求。两岁以上的儿童亦无使用经验,为此不推荐儿童患者应用。
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1、当输注速度超过最大推荐速度,可能出现不耐受的现象;恶心、呕吐、面部潮红、发汗及肾脏排出氨基酸和双肽的量增加。
2、剂量过量的临床治疗:降低输注速率,必要时可中止输液。
药理作用
本品是含有18种必需和非必需氨基酸的肠外营养输液,其中3种氨基酸是以双肽甘氨酰-谷氨酰和甘氨酰-酪氨酸的形式存在于溶液中。本品不含电解质。静脉输注本品有助于蛋白质的合成和氨平衡的改善。为使所输入的氨基酸和双肽得到最好的利用,在输入本品时,应给患者同时输入所需要的能量(碳水化合物、脂肪)、电解质、微量元素和维生素等。
贮藏方法
25℃以下保存。
有效期
执行标准
复方氨基酸(15)双肽(2)注射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H180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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