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多司坦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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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词术语成果转化与规范推广项目
审核认证
福多司坦口服溶液,西药名。为粘液溶解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分支杆菌病、肺炎、弥漫性泛细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药品类型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福多司坦。
辅料:山梨醇、无水乙醇、DL-苹果酸、苯甲酸钠、焦糖、橙香精、纯化水。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液体;具有芳香气味。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分支杆菌病、肺炎、弥漫性泛细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规格
100ml:8g。
用法用量
口服,通常成人每次5ml(相当于福多司坦0.4g),一日3次,餐后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当调整剂量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国外临床试验中,合计634例受试者发现49例(7.7%)共68例次不良反应。主要症状为食欲不振9例次(1.4%)、恶心呕吐8例次(1.3%)、头痛6例次(0.9%)、腹痛5例次(0.8%),胃灼热、腹泻及便秘各有4例次(0.6%)。(批准时)
上市后调查中合计4486例受试者中,共发现68例(1.5%)73例次不良反应。主要症状为皮疹10例次(0.2%)、恶心7例次(0.2%),消化不良及瘙痒症各有4例次(0.1%),感觉减退、腹部不适及腹泻各有3例次(0.1%)。(再审查结束时)
一、严重不良反应
肝功能损伤、黄疸(发生率均不明确):因可见伴有AST(GOT)、ALT(GPT)、Al-P、LDH升高的肝功能损伤和黄疸,因此应严密观察,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做适当处理。
二、严重不良反应(同类药物)
皮肤黏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因在同类药物(L-羧甲司坦)中报告可见皮肤黏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因此应严密观察,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做适当处理。
三、其他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
0.1%-低于5%: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胃部不适、胃灼热、腹泻。
低于0.1%:腹痛、胃痛、腹胀、口渴、便秘、舌炎。
发生率不明:口腔炎、唇炎。
2、肝脏:
0.1%-低于5%:AST(GOT),ALT(GPT),Al-P升高。
3、肾脏
0.1%-低于5%:BUN升高、蛋白尿。
4、过敏症:
0.1%-低于5%:皮疹、痒。
低于0.1%:红斑、荨麻疹。
5、呼吸系统:
发生率不明:咳嗽、呼吸困难。
6、精神神经系统:
0.1%-低于5%:头痛。
低于0.1%:头晕、麻痹、眩晕、困倦。
7、感觉系统:
低于0.1%:耳鸣、味觉异常。
8、其他
低于0.1%:热感、面部潮红、四肢无力、胸部压迫感、尿频、水肿。
发生率不明:心悸。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可能导致肝功能损害患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
2、心功能障碍患者:据报道本品的同类药可对心功能不全患者产生不良影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对孕妇和可能怀孕的妇女,只有在判断治疗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才能给予本品(在兔胎儿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中,口服本品0.6g/kg,约相当于临床用量的30倍时出现流产;大鼠围产及哺乳期给予本品2g/kg,相当于临床用量100倍时子代发育受到抑制)。
2、哺乳期妇女给药时应停止哺乳,因动物试验(大鼠)中发现本品可进入乳汁。
儿童用药
尚未对福多司坦在儿童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因生理功能低下,应注意减量服用或遵医嘱。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无本品药物过量使用的经验,如出现急性药物过量,应仔细观察病情变化,予以对症处理并采取支持疗法。
药理作用
本品属粘液溶解剂,对气管中分泌粘痰液的杯状细胞的过度形成有抑制作用,对高粘度的岩藻粘蛋白的产生有抑制作用,因而使痰液的粘滞性降低,易于咳出。本品还能增加浆液性气管分泌作用,对气管炎症有抑制作用。
毒理作用
1、生殖毒性:
大鼠给予2g/kg剂量,对生育力未见影响;兔给予0.6g/kg剂量,少数动物出现流产,未见致畸胎作用。
2、遗传毒性:
本品Ames试验、中国仓鼠肺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药代动力学
国外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健康成年男性空腹口服福多司坦口服溶液(福多司坦400mg),血药达峰时间(Tmax)为0.57±0.31h,血药达峰浓度(Cmax)为12.60±4.14μg/ml,药物消除半衰期(t1/2)为2.9±0.7h,24h的药物时间-浓度曲线下面积(AUC)为27.63±4.72μg·h/ml。
贮藏方法
遮光,密封,不超过30℃保存。
有效期
执行标准
YBH13512023。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3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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