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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卡佐利单抗注射液

索卡佐利单抗注射液,西药名。为抗肿瘤药。本品适用于既往接受含铂化疗治疗失败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的治疗。本品为基于替代终点获得附条件批准上市,暂未获得临床终点数据,有效性和安全性尚待上市后进一步确证。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开展的确证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索卡佐利单抗治疗临床获益。

通用名称

索卡佐利单抗注射液

英文名称

Socazolimab Injection

汉语拼音

Suokazuoli Dankang Zhusheye

药品类型

抗肿瘤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非医保

参考价格

12488.00元

成分

活性成份:索卡佐利单抗(由中国仓鼠卵巢细胞(CHO)表达制备的重组全人抗程序死亡受体-配体1(PD-L1)单克隆抗体)。

辅料:组氨酸、盐酸组氨酸、海藻糖及聚山梨酯20。

性状

无色至淡黄色液体,可带微乳光。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既往接受含铂化疗治疗失败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的治疗。本品为基于替代终点获得附条件批准上市,暂未获得临床终点数据,有效性和安全性尚待上市后进一步确证。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开展的确证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索卡佐利单抗治疗临床获益。

规格

100mg(4ml)。

用法用量

本品须在有肿瘤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药。

一、推荐剂量

本品采用静脉输注的给药方式,推荐剂量为5mg/kg,每2周给药一次,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例如,最初几个月内肿瘤暂时增大或出现新的病灶,随后肿瘤缩小);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影像学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药。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有关暂停给药或永久停药的具体调整方案,请见药品说明书。有关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管理的详细指南,请参见[注意事项]。

二、特殊人群

1、肝功能不全

目前本品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数据。

2、肾功能不全

目前本品尚无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数据。

3、儿童人群

尚无本品在18岁以下患者的临床试验资料。

4、老年人群

本品目前在≥65岁的老年患者中应用数据有限,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三、给药方法

本品应在专业医生指导下静脉输注给药,采用无菌技术进行稀释。输注应不少于60分钟。本品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给药前药品的稀释指导如下:

1、溶液制备和输液

·请勿摇晃药瓶。

·本品从冰箱取出后,在室温静置5分钟,确认注射液澄清,肉眼观察基本无颗粒。如观察到可见颗粒或颜色异常,请勿继续使用。

·从索卡佐利单抗注射液中抽取所需药物,使用250ml 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轻轻翻转混匀。本品不含防腐剂,因此在配制时须采用无菌技术,输注时所采用的输液管必须配有一个无菌、无热源、低蛋白结合的输液管过滤器(孔径0.2-0.22μm)。

·索卡佐利单抗必须在稀释/混合后立即使用。如果索卡佐利单抗稀释液不能立即使用而需要存储时,室温下放置不应超过8小时(包括室温下贮存在输液袋到完成输注的总时间)。稀释液在2-8℃下保存时间不超24小时。如果冷藏,请在给药前将稀释液恢复至室温。不得冷冻保存。

·不可与其他药品混合或稀释。请勿使用同一输液管与其他药物同时给药。

·本品仅供一次性使用。必须丢弃药瓶中剩余的任何未使用药物。

不良反应

一、临床试验经验

本说明书描述了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判断为可能与本品相关的不良反应的近似发生率。由于临床试验是在不同患者人群和各种不同条件下进行的,不同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不能直接比较,也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的实际发生率。

二、安全性特征总结

索卡佐利单抗的安全性信息来自八项临床试验,其中4项为单药试验,4项为联合用药试验,本品累计暴露量为301例,其中5mg/kg/次189例,10mg/kg99例,15mg/kg13例。本品中位给药时间为153天(范围:14-728天),中位给药次数为8次(范围:1-33次)。62.1%的患者接受本品治疗≥3个月,36.5%的患者接受本品治疗≥6个月,12.3%的患者接受本品治疗≥12个月。基于研究者评估,301例与索卡佐利单抗单药(5mg/kg/次Q2W,10mg/kg/次Q2W,15mg/kg/次Q2W,10mg/kg/次Q3W)或联合给药(5mg/kg/次,Q3W)相关的所有级别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72.8%,发生率≥10%的不良反应包括:甲状腺功能减退症(15.6%),白细胞计数降低(13.3%),谷丙转氨酶升高(10.6%),贫血(10.6%)。索卡佐利单抗治疗报告的不良反应严重程度大多为1级或2级。3级及以上不良反应发生率9.6%,发生率≥1%的为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3.0%),白细胞计数降低(2.3%),谷丙转氨酶升高(1.0%)。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3%,发生率≥1%的包括:白细胞计数降低(1.0%)、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1.0%)、肝功能异常(1.0%)。

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

NTL-LEES-2017-02研究为一项在接受过一线含铂方案失败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中开展的单臂、开放、多中心、Ⅰ期/Ⅱ期,评价索卡佐利单抗的有效性与安全性,共纳入104例患者。其中共92例患者接受5mg/kg治疗,每2周给药一次,中位治疗周期为8.0个周期(范围:1-24),中位暴露时间为139.0天(范围:14-373天)。64.2%患者接受本品治疗≥3个月,41.1%患者接受本品治疗≥6个月,23.2%患者接受本品治疗≥12个月。

本研究中,药物相关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4.4%,发生率≥10%的不良反应为甲状腺功能减退症(16.3%)、ALT升高(9.8%)、AST升高(9.8%)以及白细胞计数降低(9.8%)。大多数不良反应为轻至中度(1-2级),3级及以上的TRAE发生率为7.7%,见表1。发生的重度(CTCAE3/4级)TRAE分级均为3级,分别为谷丙转氨酶升高、谷草转氨酶升高、结合胆红素升高、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肠梗阻、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肝功能异常、过敏性咽炎、贫血等,均为1例(1.1%)。39.1%受试者报告了irAE。最常见(≥5%)的irAE为:甲状腺功能减退症(17.4%)、谷丙转氨酶(9.8%)、谷草转氨酶升高(7.6%)。3例(2.9%)受试者报告了重度irAE,分别为肝功能异常1例(1.1%)、过敏性咽炎1例(1.1%)、免疫介导性心肌炎1例(1.1%),均为CTCAE3级。

本研究中,宫颈癌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包括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RAE)、内分泌系统疾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胃肠系统疾病、恶心、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贫血。

本研究中,宫颈癌患者发生率≥5%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包括白细胞计数降低、谷丙转氨酶升高、谷草转氨酶升高、类风湿因子升高。

除外研究者判断为肯定无关和可能无关的不良事件;对于3级及以上不良事件,研究者判断为与研究药物相关、可能相关、可能无关或无法判断的不良事件,仅除外研究者判断为肯定无关的不良事件,对于申办方提供不良反应判定结果的记录,则采用申办方对不良反应的判定结果。保守起见,若与研究药物相关性缺失的不良事件也视为与研究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使用MedDRA23.1对不良事件编码。研究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

三、特定不良反应描述

以下信息来自于本品八项临床试验的汇总安全性信息。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的管理指南详见[注意事项]。

1、免疫相关性肺炎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共有2例(0.7%)患者发生免疫介导性肺炎,其中CTCAE2级1例(0.3%),CTCAE4级1例(0.3%)。

至免疫相关性肺炎发生的中位时间为1.87个月(范围:1.35-2.40个月),1例(0.3%)患者永久停用本品。2例患者均接受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治疗(至少40mg/天的强的松或等效剂量),中位起始剂量为120mg/天(范围:120-120mg/天),中位给药持续时间为1.26个月(范围:1.02-1.51个月)。所有患者已缓解,至缓解的中位时间为1.33个月(范围:1.15-1.51个月)。

2、免疫相关性内分泌疾病

(1)免疫相关性甲状腺功能减退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共有48例(15.9%)患者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均为CTCAE1-2级。

至甲状腺功能减退发生的中位时间为3.30个月(范围:0.28-20.85个月),中位持续时间为4.72个月(范围:0.32-24.58个月)。2例(0.7%)患者暂停本品治疗,无患者永久停用本品。27例(9.0%)患者接受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均已缓解,至缓解的中位时间为1.58个月(范围:0.23-12.80个月)。

(2)免疫相关性甲状腺功能亢进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共有18例(6.0%)患者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均为CTCAE1-2级。

至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生的中位时间为1.40个月(范围:0.50-13.80个月),1例(0.3%)患者暂停本品治疗,无患者永久停用本品。10例(3.3%)患者接受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所有患者已缓解,至缓解的中位时间为1.41个月(范围:0.13-6.01个月)。

(3)免疫相关性高血糖症与2型糖尿病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共有12例(4.0%)患者发生高血糖症,1例(0.3%)患者发生2型糖尿病,均为CTCAE1-2级。至高血糖症发生的中位时间为1.61个月(范围:0.45-4.39个月),中位持续时间为0.94个月(范围:0.13-2.78个月)。无患者永久停用或暂停本品治疗,3例(1.0%)患者接受了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物治疗,患者均已缓解,至缓解的中位时间为0.70个月(范围:0.26-1.93个月)。

(4)免疫相关性肾上腺功能不全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共有6例(2.0%)患者发生血促皮质激素升高,均为CTCAE1-2级。

至给药后上述指标发生异常的中位时间为0.94个月(范围0.37-2.47个月),中位持续时间为2.26个月(范围0.66-8.52个月),无患者暂停/永久停止本品治疗,无患者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6例中4例(66.7%)患者缓解中。

3、免疫相关性皮肤不良反应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共有11例(3.7%)患者发生免疫相关性皮肤不良反应,其中CTCAE1-2级10例(3.4%),CTCAE3级1例(0.3%)。

至免疫相关性皮肤不良反应发生的中位时间为1.99个月(范围:0.07-20.34个月),中位持续时间为1.70个月(范围:0.12-20.34个月)。1例(0.3%)患者暂停本品治疗,无患者永久停用本品。1例(0.3%)患者接受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治疗(至少40mg/天的强的松或等效剂量),起始剂量为60mg/天,给药持续时间为0.8个月。11例中9例(81.8%)患者已缓解,至缓解的中位时间为1.17个月(范围:0.07-8.24个月)。

4、免疫相关性肾炎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共有1例(0.3%)患者发生CTCAE2级免疫相关性肾炎。

至免疫相关性肾炎发生的中位时间为4.13个月,该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疗,接受了皮质类固醇治疗,起始剂量为48mg/天,给药持续时间为10天。此例患者缓解,至缓解时间为0.92个月。

5、免疫相关性心肌炎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共有2例(0.7%)患者发生免疫介导性心肌炎,其中CTCAE2级1例(0.3%),CTCAE3级1例(0.3%)。

至免疫相关性心肌炎发生的中位时间为0.98个月(范围0.59-1.21个月),1例(0.3%)患者永久停用本品,1例(0.3%)患者暂停本品治疗。所有患者均接受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治疗(至少40mg/天的强的松或等效剂量),中位起始剂量为80mg/天(范围:40-120mg/天),中位给药持续时间为1.32个月(范围:0.74-3.25个月)。所有患者均已缓解,至缓解中位时间为1.21个月(范围:0.76-2.65个月)。

6、免疫相关性肌炎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共有1例(0.3%)患者发生CTCAE2级免疫相关性肌炎。

至免疫相关性肌炎发生的中位时间为0.80个月。该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疗,接受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治疗(至少40mg/天的强的松或等效剂量),起始剂量为80mg/天,给药持续时间36天。此例患者缓解,至缓解时间为1.3个月。

7、免疫相关性肝炎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共9例(3.0%)患者发生免疫相关性肝炎,其中CTCAE1-2级8例(2.6%),CTCAE3级1例(0.3%)。

至免疫相关性肝炎发生的中位时间为0.88个月(范围:0.38-6.20个月),中位持续时间为1.28个月(范围:0.28-4.63个月)。3例(1.0%)患者暂停本品治疗,1例(0.3%)永久停用本品。患者均接受了保肝治疗,无患者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保肝治疗的给药持续时间为0.79个月(范围:0.3-1.20个月)。9例中8例(88.9%)患者均缓解,至缓解的中位时间为0.78个月(范围:0.23-3.13个月)。

8、其他已暴露的少见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

(1)过敏性咽炎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共有1例(0.3%)患者发生CTCAE3级过敏性咽炎。

至过敏性咽炎发生的中位时间为0.20个月。无患者暂停/永久停止本品治疗。该患者继续接受本品治疗,同时接受氯雷他定抗过敏治疗,给药持续时间为15天。此例患者缓解,至缓解时间为0.77个月。

(2)白癜风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共有1例(0.3%)患者发生白癜风,为CTCAE2级。

至白癜风发生的中位时间为3.10个月。患者继续接受本品治疗,未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此例患者白癜风未缓解。

9、本品未发生的其他抗PD-1/PD-L1抗体报道的(≤1%)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

血管与淋巴管类疾病:血管炎、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

心脏器官疾病:心包炎、心肌梗死;

眼器官疾病:伏格特-小柳-原田综合征(Vogt-Koyanagi-Haradasyndrome)、葡萄膜炎、角膜炎、虹膜炎;

免疫系统疾病:实体器官移植排斥反应、肉状瘤病、移植物抗宿主病;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脑炎、脑膜炎、脊髓炎、脑膜脑炎、格林巴利综合征(Guillain-Barrésyndrome)、重症肌无力、肌无力综合征、风湿性多肌痛症、神经麻痹、自身免疫性神经病变(包括面部及外展神经麻痹);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SJS)、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oxicEpidermalNecrolysis,TEN)、类天疱疮、大疱性皮炎、剥脱性皮炎;

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特发性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组织细胞增生性坏死性淋巴结炎(Histiocyticnecrotizinglymphadenitis,又名Kikuchilymphadenitis)、噬血细胞性淋巴组织细胞增生症;

消化系统疾病:腹泻、十二指肠炎、结肠炎、急性胰腺炎;

肾脏疾病:肾病综合征。

10、输液相关反应

所有接受本品治疗的共计301例患者中,共有9例(3.0%)患者出现输液反应/超敏反应,均为CTCAE1-2级。表现为寒战、发热、皮肤湿冷、脉搏加快。所有患者均给予观察或对症处理,4例(1.3%)患者予以降低输液速度,2例(0.7%)患者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起始剂量为5mg/次,给药1次。1例(0.3%)永久停止本品治疗,所有患者均痊愈。

11、免疫原性

所有治疗用蛋白质均有发生免疫原性可能。抗药物抗体(ADA)发生率的高低和检测方法的灵敏性及特异性密切相关,并且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分析方法、样本的处理方法、样本的收集时间、合并用药,以及患者的其他基础疾病等。因此比较不同产品的ADA发生率时应慎重。

在宫颈癌临床研究中,104例接受索卡佐利单抗治疗的受试者中,其中16例受试者的ADA(抗药抗体)阳性,ADA阳性率为15.4%;进一步的中和抗体检测显示,16例ADA阳性的受试者(共48个ADA阳性样品)中均未检测到中和抗体,中和抗体阳性率为0。

禁忌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索卡佐利单抗或本说明书[成份]项下所列的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注意事项

1、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发生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能为严重的或危及生命或致死性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能发生在本品治疗期间及停药以后,可能累及多个组织器官。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定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停本品使用,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直至改善到≤1级。皮质类固醇须在至少一个月的时间内逐渐减量直至停药,快速减量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恶化或复发。如果不良反应在皮质类固醇治疗后继续恶化或无改善,则应考虑使用非皮质类固醇类别的免疫抑制剂治疗。

除非表1另有规定,对于4级的(包括任何危及生命的)、某些特定的3级的或任何复发性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或末次给药后12周内2级或3级免疫相关不良反应未改善到0-1级,或末次给药后12周内皮质类固醇未能降至≤10mg/天的强的松等效剂量,应永久停药(参见[用法用量])。

2、免疫相关性肺炎

在接受索卡佐利单抗的患者中有免疫相关性肺炎的报告(参见[不良反应])。应监测患者是否有肺炎症状和体征,及影像学异常改变(例如,局部毛玻璃样混浊、斑块样浸润、呼吸困难和缺氧)。应排除感染和疾病相关性病因。发生2级免疫相关性肺炎时应暂停本品治疗,发生3级、4级或复发性2级免疫相关性肺炎时应永久停止本品治疗(参见[用法用量])。

3、免疫相关性内分泌疾病

(1)免疫相关性甲状腺疾病

在接受索卡佐利单抗的患者中有甲状腺功能紊乱的报告,包括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参见[不良反应])。应密切监测患者甲状腺功能的变化及相应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对于症状性2-4级甲状腺功能减退,应暂停本品治疗,并根据需要开始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对于症状性2-3级甲状腺亢进,应暂停本品治疗,并根据需要给予抗甲状腺药物。当甲状腺功能减退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改善及甲状腺功能检查恢复,可根据临床需要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对于4级甲状腺功能亢进,须永久停用本品。应继续监测甲状腺功能,确保恰当的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参见[用法用量])。如果怀疑有甲状腺急性炎症,可考虑暂停本品治疗并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

(2)免疫相关性高血糖症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报告了高血糖症(参见[不良反应])。应密切监测患者的血糖水平及相关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根据临床需要给予胰岛素替代治疗。3级高血糖症患者应暂停本品治疗,4级高血糖症患者必须永久停止本品治疗。应继续监测血糖水平,确保适当的胰岛素替代治疗(参见[用法用量])。

4、免疫相关性皮肤不良反应

在接受本品单药治疗的患者中有免疫相关性皮肤不良反应报告(参见[不良反应])。发生1级或2级皮疹时可继续本品治疗,并对症治疗或进行局部皮质类固醇治疗。发生3级皮疹时应暂停本品治疗,并对症治疗或进行局部皮质类固醇治疗。发生4级皮疹、确诊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时应永久停止本品治疗(参见[用法用量])。

5、免疫相关性肾炎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免疫相关性肾炎的报告(参见[不良反应])。应定期(每个月)监测患者肾功能的变化及肾脏毒性相应的症状和体征(如血尿、外周性水肿、血清肌酐水平升高等)。如发生免疫相关性肾炎,应增加肾功能检测频率。多数患者在出现血清肌酐升高时无临床症状。应排除肾功能损伤的其他病因。2级血肌酐升高应暂停本品治疗。3级或4级血肌酐升高应永久停止本品治疗。(参见[用法用量])。

6、免疫相关性心肌炎

在接受本品单药治疗的患者中有免疫相关性心肌炎报告(参见[不良反应])。应密切监测患者是否出现心肌炎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心肌炎的患者,建议心脏病学专家会诊,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并进行心电图、心肌酶谱或心功能等相关检查。发生2级心肌炎时,应暂停本品治疗,并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心肌炎恢复至0-1级后能否重新开始本品治疗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发生3级或4级心肌炎时,应永久停止本品治疗,并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应密切监测心电图、心肌酶谱、心功能等(参见[用法用量])。

7、免疫相关性肌炎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免疫相关性肌炎的报告(参见[不良反应])。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肌炎的情况,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并进行中枢/周围神经系统查体、神经影像学检测、肌肉传导测试、肌肉活组织检查等相关检查。发生2级免疫相关肌炎时,需暂停本品治疗。发生3级或4级的免疫相关性肌炎时,应永久停止本品治疗(参见[用法用量])。

8、免疫相关性肝炎

在接受本品单药治疗的患者中有免疫相关性肝炎报告(参见[不良反应])。在本品治疗前患者应接受肝功能检查及评估。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患者肝功能的变化及肝炎相应的症状和体征,并排除感染及与疾病相关的病因。如发生免疫相关性肝炎,应增加肝功能检测频率。对于2级转氨酶或总胆红素升高,应暂停本品治疗。对于3级或4级转氨酶或总胆红素升高,应永久停止本品治疗(参见[用法用量])。

9、免疫相关性肾上腺功能不全

在接受本品单药治疗的患者中有肾上腺功能不全的报告(参见[不良反应])。应对肾上腺功能不全患者的体征和症状进行监测,并排除其他病因。发生症状性2级肾上腺功能不全时应暂停本品治疗,并根据临床需要给予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发生3-4级肾上腺功能不全时必须永久停止本品治疗。应继续监测肾上腺功能和激素水平,根据临床指征给予皮质类固醇和其他激素替代疗法(参见[用法用量])。

10、其他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

在不同剂量和肿瘤类型的本品临床试验中,接受本品治疗的部分患者报告了过敏性咽炎、白癜风。其他抗PD-1/PD-L1抗体也报告了未曾在本品治疗中观察到的其他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参见[不良反应])。

对于其他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除非表1另有规定,首次发生2级或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暂停本品治疗,需要时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对于任何复发性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除内分泌疾病外)和任何4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止本品治疗,根据临床指征,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参见[用法用量])。

如果同时发生葡萄膜炎及其他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应检测是否发生了伏格特-小柳-原田综合征,需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以防止永久失明。

11、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并发症

在抗PD-1抗体产品中,在治疗开始前或终止后进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均有致命和严重并发症报道。移植相关并发症包括超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急性GVHD、慢性GVHD、降低强度预处理后发生的肝静脉闭塞性疾病(VOD)和需要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发热综合征。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移植相关并发症,并及时进行干预。需要评估同种异体HSCT之前或之后使用本品治疗的获益与风险。

在其他接受PD-1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有实体器官移植排斥反应报告,在这些患者中应权衡本品治疗的获益与可能的器官排斥风险。

12、输液相关反应

在接受本品单药治疗的患者中已观察到输液相关反应/超敏反应(参见[不良反应])。输液期间需密切观察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包括发热、寒战、僵硬、瘙痒、低血压、胸部不适、皮疹、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喘息或心动过速等;也可能发生罕见的危及生命的反应。

对于发生1级输液反应/超敏反应时,应降低滴速,在密切监测下可继续接受索卡佐利单抗治疗;发生2级输液反应时,可降低滴速或暂停给药,当症状缓解后可考虑恢复本品治疗并密切观察;发生3级及以上输液相关反应/超敏反应时,必须立即停止输液并永久停止本品治疗,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参见[用法用量])。

13、对驾驶或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尚未开展过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研究。本品可能出现疲乏的不良反应,建议患者在驾驶或操作机器期间慎用本品,直至确定本品不会对其产生不良影响。

14、配伍禁忌

在没有进行配伍性研究的情况下,本品不得与其他医药产品混合。本品不应与其它医药产品经相同的静脉通道合并输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

尚无妊娠女性使用本品的数据。基于本品的作用机制及药理毒理(参见[药理毒理]),除非临床获益大于风险,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

2、哺乳期

目前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会经人乳分泌,以及本品对母乳喂养的婴幼儿及母乳产量的影响。由于人IgG会分泌到母乳中,本品对母乳喂养的婴幼儿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故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停止哺乳。

3、避孕

育龄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应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4、生育力

尚未进行本品对两性生育力的研究,故本品对男性和女性生育力的影响不详。

儿童用药

尚未确立本品在18岁以下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老人用药

本品目前宫颈癌临床试验中≥65岁老年患者占所有患者数0.3%(3/103例),未观察到3级以上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试验中,没有对老年患者进行特殊剂量调整。由于目前临床试验中老年患者人数有限,建议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是一种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尚未进行与其他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研究。由于单克隆抗体不经细胞色素P450(CYP)酶或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因此,合并使用的药物对这些酶的抑制或诱导作用预期不会影响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因可能影响本品药效学活性,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疗前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及其他免疫抑制剂。但是如果为了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及其他免疫抑制剂(参见[注意事项])。

药物过量

临床试验中尚未报告过药物过量病例。若出现药物过量,应密切监测患者是否出现不良反应的症状或体征,并立即给予适当的对症治疗。

药理作用

程序性死亡配体-1(PD-L1)可表达在肿瘤细胞和肿瘤浸润性免疫细胞上,有助于在肿瘤微环境中的抑制抗肿瘤免疫应答。当PD-L1与T细胞及抗原递呈细胞上的PD-1和B7.1受体结合时,可抑制细胞毒性T细胞活性、T细胞增殖和细胞因子释放。索卡佐利单抗是一种可直接结合PD-L1的人免疫球蛋白G1(IgG1)单克隆抗体,可抑制PD-L1与程序性细胞死亡因子-1(PD-1)的结合。索卡佐利单抗可诱导抗体依赖性细胞介导细胞毒性(ADCC)。在人源肿瘤细胞小鼠移植模型中,阻断PD-L1活性可减慢肿瘤生长。

毒理作用

1、遗传毒性

索卡佐利单抗尚未开展遗传毒性研究。

2、生殖毒性

索卡佐利单抗尚未进行动物生育力毒性试验。性成熟食蟹猴6个月重复给药毒性试验显示,索卡佐利单抗对雄性和雌性食蟹猴生殖系统未见明显不良影响。索卡佐利单抗未开展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通过文献评估对生殖的影响,PD-L1/PD-1信号通路的主要功能是通过保持母体对胎儿的免疫耐受以维持妊娠。在妊娠小鼠模型中,阻断PD-L1信号可破坏对胎仔的免疫耐受,并增加胎仔流产。因此,妊娠期给予索卡佐利单抗的潜在风险包括流产率或死胎增加。文献报道,未见与PD-L1/PD-1信号通路阻断相关的胎儿畸形,但在PD-1与PD-L1基因敲除小鼠中可见免疫介导的疾病。基于其作用机制,胎儿暴露于索卡佐利单抗可能会增加发生免疫介导紊乱或改变正常免疫反应的风险。

3、致癌性

索卡佐利单抗尚未进行致癌性研究。

4、其他:

动物模型显示,抑制PD-L1/PD-1信号通路可导致某些感染的严重程度增加,以及炎症反应增强。与野生型对照组相比,PD-1基因敲除小鼠感染结核分枝杆菌后可见出生存期明显缩短,该结果与这些动物体内细菌增殖和炎症反应增加有关。研究还显示,PD-L1和PD-1敲除小鼠在感染淋巴细胞性脉络丛脑膜炎病毒后生存率降低。

贮藏方法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

有效期

36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2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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