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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唑林钠/氯化钠注射液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氯化钠注射液,西药名。为抗菌药。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生殖系统感染、围手术期预防感染。

通用名称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氯化钠注射液

英文名称

Cefazolin Sodium for Injection /Sodium Chloride Injection

汉语拼音

Zhusheyong Toubaozuolinna Lvhuana Zhusheye

药品类型

抗菌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

50.00元-999.00元

成分

本品为即配型粉液双室袋注射剂。双室袋两腔室分别盛装注射用头孢唑林钠和氯化钠注射液,临用时将两室贯通,溶解、混合均匀后使用。

粉体室:头孢唑林钠。

液体室:氯化钠(每100ml中含有氯化钠0.9g)。

性状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粉体室)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无臭。

氯化钠注射液(液体室)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pH4.5-7.0

粉体室与液体室混合后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pH4.5-7.0

渗透压摩尔浓度290-350mOsmol/kg。

适应症

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克雷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敏感和青霉素耐药)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包括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

2、尿路感染:由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伯菌属和一些肠杆菌和肠球菌属细菌引起的尿路感染。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敏感和青霉素耐药)、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及其他链球菌属细菌引起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4、骨和关节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骨和关节感染。

5、败血症:由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敏感和青霉素耐药)、奇异变形杆菌、大肠埃希菌和克雷伯菌属引起的败血症。

6、感染性心内膜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敏感和青霉素耐药)及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感染性心内膜炎。

7、肝胆系统感染:由大肠埃希菌、各种链球菌属、奇异变形杆菌、克雷伯菌属及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肝胆系统感染。

8、生殖系统感染:由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伯菌属及部分肠球菌引起的生殖系统感染(如前列腺炎、附睾炎)。

9、围手术期预防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手术中和手术后的预防用药。能降低受污染或潜在污染的患者的某些术后感染的发生率(例如:阴道子宫切除术和胆囊切除手术中,70岁以上,并伴有急性胆囊炎、阻塞性黄疸或常见胆管结石的高风险患者)。

围手术期应用本品可能对外科手术中手术部位存在严重感染风险的预防也是有效的(例如,心内直视手术和人工关节置换术期间)。

通常应在外科手术后24小时内停止本品的预防给药。在手术中,若感染的发生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例如,心内直视手术和人工关节置换术),在手术完成后可以继续预防性给予本品3至5天。

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规格

本品为即配型粉-液双室袋注射剂。

粉体室:按头孢唑林(C14H14N8O4S3)计1.0g;

液体室:氯化钠注射液100ml:0.9g。

用法用量

剂量

1、成人用药

静脉滴注,一次0.5g-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推荐剂量见表1。静脉给药(IV)时间应不得低于30分钟。

表1 肌酐清除率≥55ml/min成人患者的推荐剂量

(1)中度至重度感染:500mg-1g,每6-8小时/次。

(2)革兰氏阳性敏感菌所引起的轻度感染:250mg-500mg,每8小时/次。

(3)急性的、单纯性的泌尿道感染:1g,每12小时/次。

(4)肺炎球菌性肺炎:500mg,每12小时/次。

(5)严重并威胁生命的感染(如心内膜炎、败血症等):1g-1.5g,每6小时/次。

少数情况下,患者应用头孢唑林高达每日12g。

2、围手术期预防感染用药

为防止在受污染或潜在受污染的手术后,发生术后感染,推荐剂量为:

·术前0.5-1小时静脉给药1g-2g。

·对于长时间的手术操作(例如2小时或更长),术中静脉给药500mg至1g(根据手术过程的持续时间来调整用量)。

·术后24小时内,每6-8小时静脉给药500mg-1g。

重要的是:

(1)在手术开始前(0.5-1小时)给予术前剂量,以便在开始手术切口时血清和组织中的抗生素达到足够的浓度;

(2)必要时,在手术期间以适当的时间间隔给予头孢唑林,以确保在最大程度暴露于感染源的预期时刻能够保证足够的抗生素浓度。

头孢唑林的预防给药通常应在术后24小时内停止。手术中(例如,心内直视手术和人工关节置换术)若发生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的感染,手术完成后可继续预防性给药头孢唑林3-5天。

3、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

头孢唑林应用于肾功能不全患者中时,需调整剂量,见表2。应在给予首剂量(视感染严重性而定)后再给予推荐的减量剂量。

表2 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调整

肌酐清除率≥55ml/min:全剂量,正常给药频率。

肌酐清除率35-54ml/min:全剂量,每8小时或更长。

肌酐清除率11-34ml/min:1/2常规剂量,每12小时。

肌酐清除率≤10ml/min:1/2常规剂量,每18-24小时。

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等于55ml/分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肌酐清除率为35-54ml/分时,可以给予完全剂量;但给药间隔至少应该8小时以上;肌酐清除率为11-34ml/分时,每12小时给予1/2常规剂量;肌酐清除率小于等于10ml/分时,每18-24小时给予1/2常规剂量。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应依据感染严重程度调整起始负荷剂量。接受腹膜透析的患者;参见[药代动力学]。

4、儿童用药

1个月以上的婴儿和儿童,对于绝大多数轻、中度感染的儿童患者,每日按体重25-50mg/kg,分3-4次静脉滴注;对于严重感染的儿童患者,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00mg/kg。

本品应用于早产儿及新生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因此本品不推荐用于早产儿和新生儿。在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为70-40ml/min)的儿童患者中,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60%即可。

在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为40-20ml/min)的儿童患者中,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25%即可。在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为20-5ml/min)的儿童患者中,每24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10%即可。应在给予首剂后再给予推荐的减量剂量。

与用法用量有关的注意事项

本品仅用于静脉输注给药。

给药前开通隔离部,确认溶解后,静脉内点滴注入。在开始使用注射用头孢唑林进行治疗之前,应仔细询问以确定患者之前是否对头孢唑林、头孢菌素、青霉素或其他药物有过敏反应。

溶解(活化)后时应摇匀,并在给药前目视检查颗粒物质。如果溶液中有明显的颗粒物质,则应丢弃药物溶液。

请勿向双腔室引入添加物。

Y型给药装置可间歇静脉输注能兼容的溶液,但建议在本品输注期间停止输注其它溶液。

溶解操作方法

①展开产品,撕开固体腔室外的易撕面铝塑复合膜。

②双掌重叠按压液腔部位,开启液体腔室与固体腔室之间的隔离条,使粉剂与溶媒混合。

③晃动产品使粉剂溶解完全。

④确认粉剂溶解完全后,通过产品尾部圆孔将产品倒挂于输液支架上,即可使用。

准备和使用方法

在给药前应目视检查药品的颗粒物质和变色情况。仅在溶液澄清、容器和密封完好时使用。

双室袋的储存

·为避免意外溶解活化,在溶解活化前,双室袋应保持折叠状态。

粉剂/溶媒检查

·展开双室输液袋。

·目视检查液体腔室内有无可见颗粒物质。

·仅在容器和密封完好时使用。

·撕开药袋上的铝塑复合膜(标注:易撕面),检查药物粉末是否有杂质或变色。

·除去易撕面铝塑复合膜后应避光。

注:若易撕面铝塑复合膜被去除,在溶解活化前,容器应被重新折叠。产品必须在7天内使用,但不能超过标签上的有效期。溶解(活化)

·冷藏后请勿直接使用,使用前需将本品平衡至室温。

·双掌重叠按压液腔部位,直至液体腔室和固体腔室之间的隔离条开启,溶媒流入固体腔室,与粉剂混合。

·振摇溶媒和粉剂,直至粉剂完全溶解。

·目视检查混合药液中是否有可见颗粒物质,确保粉剂溶解完全。

·连接输液装置前,用力挤压容器以检查有无微小漏液。若发现漏液,因产品无菌性可能已受影响,应弃置容器和溶液。

·使用无菌技术连接无菌输注装置,通过产品尾部圆孔将产品倒挂于输液支架上,即可使用。

不良反应

已报道有以下不良反应:

1、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皮疹、瘙痒、多汗、潮红、血管性水肿、过敏性紫癜、荨麻疹、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史蒂文森-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性皮病。

2、消化系统:口腔念珠菌病(口腔鹅口疮)、口干、口苦、口腔溃疡、恶心、呕吐、胃痉挛、腹痛、腹胀、腹泻、便秘、肝炎、黄疸、厌食和假膜性结肠炎。假膜性结肠炎可能发生在接受抗生素治疗期间或之后。可见血清氨基转移酶(SGOT、SGPT)和碱性磷酸酶水平的瞬时升高。罕见恶心和呕吐。

3、全身性及给药部位反应:药物热、胸部不适、乏力,少见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注射部位皮疹、瘙痒、肿胀。

4、免疫系统:超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5、精神及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全身或局部麻木、震颤、皮肤刺痛感、晕厥、颅内压升高、抽搐、痉挛、嗜睡、烦躁不安、失眠、幻觉、噩梦、眩晕、潮热。

6、呼吸系统:呼吸困难、胸腔积液、喉水肿、咳嗽、鼻炎、支气管痉挛、间质性肺炎、嗜酸性粒细胞性肺炎。

7、心血管系统:心悸、发绀、心动过速、房颤及其他心律失常、血压降低、血压升高。

8、血液系统:凝血功能障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增多症、全血细胞减少、嗜碱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嗜酸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增多、粒细胞增多、单核细胞增多、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

9、肾脏及泌尿系统:血尿、尿失禁、BUN值升高、血清肌酐升高、间质性肾炎、肾衰竭。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本品时可出现脑病反应,如意识模糊、癫痫发作。

10、其他:眼睑水肿、眼干、视物模糊、关节痛、肌无力、肌痛、耳鸣。生殖器和肛门瘙痒(包括外阴瘙痒,生殖器瘤和阴道炎)。白色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禁忌

1、头孢唑林过敏者禁用。

2、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对青霉素或其他β-内酰胺类药物有严重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患者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患者对青霉素、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

使用本品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先前有否对头孢唑林、其他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疗程中如发生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发生过敏性休克时,需保持呼吸道畅通、吸氧、并予以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等紧急措施。

2、对诊断的干扰:1%应用头孢唑林的患者可出现直接或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阳性及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氨基转移酶可升高。

3、用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因肾功能受损或肾功能不全而导致的低尿量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应用时必须减量。与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一样,如果对肾功能受损的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55ml/min)给予不适当的高剂量,可能会引起癫痫发作。

4、肝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或营养不良的患者,疗程较长的患者和以往经抗凝治疗稳定的患者,可出现头孢唑林相关的凝血酶原活性下降的风险。

5、长期应用可导致对本品耐药细菌过度生长,治疗期间一旦发生二重感染,应及时采取适当措施。

6、与所有头孢菌素一样,本品慎用于有胃肠道疾病,特别是有结肠炎病史的患者。

7、包括头孢唑林在内的几乎所有的抗菌药物在应用中都曾有过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Clostridium difficile associated diarrhea)的报道,其严重程度从轻度腹泻到致死性的结肠炎不等。抗菌药物治疗会改变患者结肠部位的正常菌群,导致艰难梭菌过度生长。艰难梭菌产生的毒素A和B是导致CDAD发生的原因。艰难梭菌中产生高水平毒素的菌株可引起CDAD发病率和死亡率升高,由于这些感染属于抗微生物药物难治性感染,所以可能需要对此类患者进行结肠切除术。凡在使用抗生素后出现腹泻的患者,都必须考虑发生CDAD的可能性。曾有文献报道,在抗菌药物治疗结束2个月后发生CDAD,因此在进行CDAD鉴别时需要认真了解患者的病史。

一旦怀疑或者确认患者发生了CDAD,可能需要停止患者正在接受的抗生素(对艰难梭菌有直接抑制作用的抗生素除外)。同时应根据临床指征,对患者进行适当的液体和电解质管理、补充蛋白、使用抗生素治疗艰难梭菌感染并进行手术评估。

8、本品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不可同瓶滴注:硫酸阿米卡星、硫酸卡那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土霉素、盐酸四环素、葡萄糖酸红霉素、硫酸多粘菌素B、粘菌素甲磺酸钠、葡萄糖酸钙。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大鼠、小鼠和兔的生殖毒性研究中未见由于头孢唑林导致的生育力受损或对胎仔的损害。然而,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充分及受控良好的研究。由于动物生殖试验并不能总是预测人类的反应,因此本品应仅在明确被需要时才可使用。

剖宫产前应用头孢唑林,脐血中药物浓度大约是母体药物浓度的1/4-1/3.本品对胎儿似乎并无不良影响。

哺乳期妇女本品乳汁中含量低,但哺乳期妇女用药时仍宜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尚未确定本品在早产儿和新生儿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的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满1个月龄的小儿患者见[用法用量]项下的推荐剂量。

老人用药

在一项920例接受头孢唑林治疗的临床试验中,313例受试者(34%)为65岁及以上,138例受试者(15%)为75岁及以上。本品在这些老年受试者的安全性与有效性与年轻受试者相比,总体上没有差异。其他临床报道未见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但不能排除少数老年患者对本品更敏感的可能性。

本品由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毒性反应的风险可能更大。老年患者通常由于肾功能减退,因此本品在老年人中T1/2较年轻人明显延长,应按肾功能变化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庆大霉素或阿米卡星联合应用,在体外能增强抗菌作用。

2、头孢唑林与华法林合用,因维生素K依赖性凝血因子的合成降低,出血的风险增加。

3、头孢唑林与活伤寒疫苗合用,后者的免疫作用下降。

4、本品与抗感染药(如氨基糖苷、多粘菌素E、多粘菌素B)、含碘造影剂、有机铂化合物、大剂量甲氨蝶呤、某些抗病毒药物(如阿昔洛韦、膦甲酸钠)、环孢素、他克莫司和利尿剂(如呋塞米)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建议监测肾功能。

5、头孢唑林与丙磺舒联用时,丙磺舒可能会降低头孢菌素的肾小管分泌,丙磺舒可导致本品血药浓度升高,血半衰期延长。

6、头孢唑林含有甲硫四氮唑侧链,用药期间饮酒或饮用含乙醇饮料或静脉注射含乙醇药物,可发生戒酒硫样反应(也称:双硫仑样反应)。

药物过量

本品无特效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给予对症治疗和大量饮水及补液等。

药理作用

1、作用机制

头孢唑林是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起作用的杀菌剂。

2、耐药性

细菌对头孢菌素耐药的主要机制包括:存在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和酶解作用。

3、抗菌谱

头孢唑林对体外和临床感染中的以下微生物的大多数菌株具有抗菌活性:

革兰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无乳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

耐甲氧西林的葡萄球菌对头孢唑林耐药。

革兰阴性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

大多数吲哚阳性变形杆菌菌株、肠杆菌属、摩根氏菌属、雷氏普罗维登斯菌属、沙雷氏菌属和假单胞菌属均对头孢唑林耐药。

毒理作用

生殖毒性:大鼠、小鼠和兔的生殖毒性研究(剂量高达人用剂量的25倍)中未见由于头孢唑林导致的生育力受损或对胎仔的损害。

贮藏方法

避光,密封,不超过25℃保存。不建议冷冻。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有效期

24个月

附注

警示语:对本品或其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既往史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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