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甲型副伤寒联合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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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认证
伤寒甲型副伤寒联合疫苗,西药名。主要用于部队、港口、铁路沿线工作人员,下水道、粪便、垃圾处理人员,饮食行业、医务防疫人员及水上居民或有本病流行地区的人群。接种本疫苗后,可使机体产生免疫应答。用于预防伤寒及甲型副伤寒。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药品类型
处方类型
医保类型
参考价格
成分
本品系用伤寒沙门菌、甲型副伤寒沙门菌分别培养,取菌苔制成悬液,并经甲醛杀菌,以PBS稀释制成。
有效成分:灭活的伤寒沙门菌、甲型副伤寒沙门菌菌体。
性状
本品为乳白色的混悬液,含苯酚防腐剂。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预防伤寒及甲型副伤寒。
规格
每瓶5ml。每1次人用剂量0.2-1.0ml根据年龄及注射针次不同),含伤寒沙门菌和甲型副伤寒沙门菌各为3.0×107-1.5×108。
用法用量
(1)于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
(2)初次注射本疫苗者,需注射3针,每次间隔7-10天。
注射剂量如下:
1-6周岁: 第1针0.2ml, 第2针0.3ml,第3针0.3ml;
7-14周岁:第1针0.3ml, 第2针0.5ml,第3针0.5ml;
14周岁以上:第1针0.5ml,第2针1.0ml,第3针1.0ml。
加强注射剂量与第3针相同。
不良反应
局部可出现红肿,有时有寒战、发热或头痛。一般可自行缓解。
禁忌
1、发热,患严重心脏疾病、高血压、肝脏疾病、肾脏疾病及活动性结核者。
2、妊娠期、月经期及哺乳期妇女。
3、有过敏史者。
注意事项
1、用前摇匀。如出现摇不散的凝块、异物、疫苗瓶有裂纹或标签不清者,均不得使用。
2、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 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3、严禁冻结。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方法
于2-8℃避光保存与运输。
有效期
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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