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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石酸伐尼克兰鼻喷雾剂

酒石酸伐尼克兰鼻喷雾剂,西药名。为眼科用药的鼻用制剂。适用于增加干眼患者的泪液分泌。

通用名称

酒石酸伐尼克兰鼻喷雾剂

英文名称

Varenicline Tartrate Nasal Spray

汉语拼音

Jiushisuan Fanikelan Bipenwuji

药品类型

眼科用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非医保

参考价格

779.00元

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酒石酸伐尼克兰。

辅料:磷酸氢二钠七水合物、无水磷酸二氢钠、氯化钠、氢氧化钠和/或盐酸、注射用水。本品为无菌制剂。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无色澄清液体。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增加干眼患者的泪液分泌。

规格

4.2ml:2.5mg(按C13H13N3计),60喷,每喷0.03mg(按C13H13N3计)。

用法用量

1、给药信息

使用本品对每侧鼻孔喷药1次,每日两次(间隔约12小时)。如果错过一次给药,则在下一次计划给药时间恢复常规给药。

2、预喷说明

预喷:初次使用前,向空中(远离面部)预喷7次,以激活本品。超过5天未使用本品时,向空中喷1次,重新激活本品。不得摇晃药瓶。

不良反应

临床试验经验

由于临床试验是在不同的条件下完成,因此不能直接比较不同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且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未必能反映临床实践中的发生率。

在使用酒石酸伐尼克兰鼻喷雾剂进行的3项国外干眼临床研究中,349例患者接受至少1次本品给药。中位治疗暴露时间为30天,最长暴露时间为105天。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82%报告的最常见不良反应为喷嚏。其他常见不良反应(>5%的患者报告)包括咳嗽(16%)、咽喉刺激(13%)和滴注部位(鼻)刺激(8%)。

在使用酒石酸伐尼克兰鼻喷雾剂进行的1项中国3期干眼临床研究中,175例患者接受至少1次本品给药。中位治疗暴露时间为28天,最长暴露时间为74天。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73%报告的最常见不良反应为喷嚏。未发现其他常见不良反应(>5%的患者报告)。

禁忌

对本品活性药物及辅料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本品临床试验中未纳入某些存在鼻部基础疾病的患者,故在如下患者中如需使用本品应谨慎考虑后使用。

•存在慢性或复发性鼻衄以及凝血功能紊乱病史的患者慎用。

•接受过鼻部或鼻窦手术(包括鼻烧灼术史)或这些部位受过严重创伤,影响了三叉神经功能的患者中慎用。

•在本治疗期间需要下列治疗(例如抗组胺药、缓解充血药、口服或气溶胶类固醇)的鼻炎或鼻窦炎的患者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

尚未获得妊娠女性使用本品的数据,无法了解与药物相关的风险。在动物生殖研究中,伐尼克兰在临床相关剂量下未导致畸形。

2、哺乳

没有关于人乳中是否存在伐尼克兰及其对母乳喂养婴儿或产奶量影响的数据。动物研究中,伐尼克兰存在于哺乳期大鼠的乳汁中。然而,由于不同种属泌乳的生理过程存在差异,无法通过动物数据可靠预测人乳中的药物水平。

由于缺乏哺乳期的临床数据,无法明确本品对哺乳期婴儿的风险;应权衡母乳喂养对婴儿发育和健康的获益与母亲对本品的临床需求以及本品对母乳喂养儿童的潜在不良影响。

儿童用药

尚未确立本品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老人用药

根据境外关键性研究数据,未观察到老年患者与较年轻成年患者之间的安全性或有效性存在总体差异,暂无对中国老年人群数据的分析结果。

药物相互作用

以下内容摘自酒石酸伐尼克兰片说明书。

基于伐尼克兰的特性及目前的临床经验,本品与其它药物间暂未发现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

药物过量

暂未收到药物过量报告。

药理作用

酒石酸伐尼克兰作为干眼症的治疗药物,其对干眼症的疗效被认为是伐尼克兰对烟碱型乙酰胆碱(nACh)受体异聚亚型的活性导致的,二者结合后可产生激动效应,激活三叉神经副交感神经通路,导致基础泪膜生成增加。伐尼克兰可选择性地与人α4β2、α4α6β2、α3β4、α3α5β4和α7神经元nACh受体高亲和力结合。其确切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

毒理作用

1、遗传毒性

伐尼克兰Ames试验、哺乳动物CHO/HGPRT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大鼠体内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2、生殖毒性

生育力和早期胚胎发育毒性试验中,雄性大鼠与雌性大鼠经口给予琥珀酸伐尼克兰达15mg/kg/天[以体表面积mg/m2计,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MRHD)的1216倍],未见生育力损害。15mg/kg/天剂量下可见母体毒性,表现为体重增量减少。妊娠大鼠经口给予琥珀酸伐尼克兰15mg/kg/天时,可见子代生育力下降,3mg/kg/天(以mg/m2计,约为MRHD的243倍)剂量下其子代生育力无明显降低。

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妊娠大鼠和妊娠兔于器官发生期经口给予琥珀酸伐尼克兰分别达15和30mg/kg/天,未见致畸作用。兔高剂量(以mg/m2计,约为MRHD的4864倍)下可见母体毒性,表现为体重增量减少,以及胎仔重量减轻。

在围产期毒性试验中,妊娠大鼠从器官发生期至哺乳期经口给予琥珀酸伐尼克兰达15mg/kg/天。最高剂量15mg/kg/天(以mg/m2计,约为MRHD的1216倍)下可见母体毒性,表现为体重增量减少。该剂量下还可见子代生育力降低和听觉惊吓反应增强。

2、致癌性

CD-1小鼠连续2年经口给予伐尼克兰达20mg/kg/天(以mg/m2计,约为MRHD的810倍),未见肿瘤发生率增加。

SD大鼠连续2年经口给予伐尼克兰1、5、15mg/kg/天。在雄性大鼠(n=65只/性别/剂量组)中,可见中、高剂量组蛰伏脂瘤(又名棕色脂肪瘤)的发生率增加[中剂量5mg/kg/天(以mg/m2计约为MRHD的405倍),1例;高剂量15mg/kg/天(以mg/m2计约为MRHD)的1216倍,2例]。该结果与人体的临床相关性尚未确立。雌性大鼠未见肿瘤发生率增加。

药代动力学

1、吸收/分布

在一项1期、开放性、单中心、随机、双交叉临床研究中,13例健康白种人和3例健康黑人/非裔美国人以高于标称浓度的规格0.12mg(每侧鼻孔喷药50µL,含药量0.06mg)接受给药,5分钟后可在血浆中检测到伐尼克兰,通常在2小时内达到峰浓度,平均Cmax为0.34ng/mL,AUC0-inf为7.46h*ng/mL。伐尼克兰以该剂量鼻内给药后的全身暴露量(AUC0-inf)约为其以1mg口服给药后暴露量的7.5%。

在一项开放性、单中心、多次鼻喷给药临床研究中,9例中国成年干眼患者以标称浓度的规格0.06mg(每侧鼻孔喷药50µL,含药量0.03mg)接受给药,血浆中的伐尼克兰通常亦在2小时内达到峰浓度,平均Cmax为0.12ng/mL。

2、代谢/消除

13例健康白种人和3例健康黑人/非裔美国人进行鼻内给药后,伐尼克兰消除半衰期的平均值±SD约为19±10小时。伐尼克兰仅轻微代谢,92%以原型药经尿液排泄。

对9例中国成年干眼患者进行鼻内给药后,伐尼克兰消除半衰期的平均值±SD约为28.2±5.6小时。

总体而言,伐尼克兰在中国成年干眼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与在13例健康白种人和3例健康黑人/非裔美国人中观察到的结果一致。

贮藏方法

密闭,不超过25℃保存,不得冷冻。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有效期

36个月。首次开启后使用期限为30天,并且不得超过本品药品有效期,逾期丢弃

执行标准

JX20240133。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J20240138。

附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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