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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放射性药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完善放射性药品管理法规制度,按照国家药监局立法工作计划,根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等法律,结合放射性药品管理实际,国家药监局对1989年国务院发布实施的《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放射性药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2026年10月2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请将意见建议(附件2)电子版反馈至邮箱:yaojianguansichu@nmpa.gov.cn。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放射性药品管理条例—意见建议反馈”。

附件:1.放射性药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6年9月20日

  附件请至官网查阅,官网链接地址如下:

  https://www.nmpa.gov.cn/xxgk/zhqyj/zhqyjyp/20260921165938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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