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药物临床试验计算机化系统和电子数据指导原则》
2026年9月22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消息,为配合ICH E6(R3)指导原则和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6年修订)》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临床试验计算机化系统使用的规范,并对试验中所产生的电子数据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计算机化系统和电子数据指导原则》(见附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药物临床试验计算机化系统和电子数据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6年9月22日
附件请至官网查阅,官网链接地址如下:
https://www.cde.org.cn/main/news/viewInfoCommon/2c5d9c3f1afef1605b6a6d3a9df7b5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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