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6—2030年)》落地举措解读
2026年10月30日,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6—2030年)》新闻发布会。残疾风险伴随每个人——从出生缺陷、发育障碍,到疾病和意外伤害,都可能对身体功能、生活能力造成影响,而多数残疾可以通过科学预防避免。《行动计划》设置了18项主要指标,部署残疾预防科普、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源头防控、疾病致残全链条防控、伤害致残重点领域防控、康复服务提升、残疾预防赋能提质增效六大行动和19项任务举措,推动不同人群降低致残风险。
聚焦“一老一小”筑牢伤害防残防线
儿童和老年人是伤害致残的高风险群体,也是本轮行动计划保障的重点人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中心伤害防控室主任段蕾蕾介绍,道路交通伤害、跌倒、溺水、窒息、烧烫伤、中毒等均为儿童常见伤害类型,也是造成儿童残疾的重要原因;当前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等防护装备的普及覆盖尚不均衡,儿童安全防护产品相关标准规范还需健全,全方位的儿童伤害防控跨场景协同机制应进一步加强。从老年人群体看,跌倒致残风险仍居高位——居家环境中地面湿滑、台阶或门槛有高差、缺少扶手、照明不足等均易引发跌倒,部分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照护力量薄弱,跌倒后救治不及时、康复干预不到位,极易造成残疾。《行动计划》明确要求,为老年人提供跌倒预防高水平、规范化服务,提高老年人照护者预防跌倒致残的照护能力,开展老年人跌倒风险评估,加强公共环境和老年人居家环境安全隐患评估与适老化改造。段蕾蕾建议,可开展预防老年人跌倒健康促进小组干预项目,以跌倒风险较高的老年人为重点,通过小组活动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服务,提升老年人防跌倒的知识和技能水平。
职业健康管理向中小微企业延伸
职业病防控方面,近年来我国法定职业病发病数总体持续稳定下降,“十四五”时期累计报告的新发职业病病例数较“十三五”时期下降49%。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主任樊晶光表示,尘肺病、噪声聋、职业中毒等传统职业病基数较大,且职业病大多潜伏期较长、不易早期发现,一旦造成不可逆损伤容易导致残疾;新工艺、新作业方式带来的新型职业危害不断出现,新旧风险交织叠加,对防控模式提出新要求。《行动计划》提出,推动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加强中小微企业、重点行业职业健康管理能力,提升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强化环境健康危害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职业健康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中小微企业防护投入不足、管理不规范的薄弱环节,樊晶光表示,广大劳动者能够就近享有便利优质的职业健康服务,对预防职业病致残十分重要——到2030年,将实现县级职业健康检查和地市级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达到90%及以上。他还建议对水、空气、土壤等介质中可能损害健康的环境因素开展监测评估,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防止环境危害致残风险演变为区域性、群体性健康事件。
慢性病防控关口前移 遏制“病”转“残”
慢性病是致残的另一大源头。我国约有4.5亿名慢性病患者,久坐、熬夜、吸烟酗酒、不健康饮食、缺乏运动等是重要诱因,高发常见类型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慢性肾病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中心主任吴静指出,很多慢性病早期隐匿无症状,群众普遍存在“重治疗、轻预防”认知;虽然我国高血压、糖尿病基层规范管理率已超过60%,但高危人群筛查覆盖仍不均衡,部分群众对“慢性病会引发残疾”认知不足。她建议,持续推进慢性病高危人群常态化筛查,把功能保护理念嵌入慢性病早期防控,破除“慢性病只管治病、不用防残”的认知误区,推动关口前移、遏制慢性病向残疾转归;推动医疗机构在慢性病诊疗中落实功能评估,对已出现功能损伤苗头的患者及时转介康复服务;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基层,让更多群众在家门口享受连续的慢性病管理和早期康复服务,缩小城乡区域服务差距。针对备受关注的脑卒中、老年期痴呆,《行动计划》提出实施脑卒中综合防控,持续开展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有效降低发病率及致残率;开展老年期痴呆筛查与早期干预,增加照护服务供给,构建老年期痴呆友好的社会环境。“残疾预防是一项关系全民福祉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和每个人共同努力。”中国残联康复部副主任郭韶华说。
(资讯来源:《推动不同人群降低致残风险(民生一线)——〈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6—2030年)〉落地举措解读》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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