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人种、体重等的差异,国外已上市的抗肿瘤药物,其临床试验结果可能并不适用于国内患者,所以大部分是需要在国内进行临床试验的,但有些罕见病药物一般不需要在国内进行临床试验。
2020年10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药品临床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梳理新规可发现,《技术要求》规定,若经评估,药品安全有效且无种族敏感性的,可考虑豁免境内临床试验。
此外,对于“境内已上市药品”增加境外已批准、境内未批准的新剂型(有临床优势的)、新给药途径、新用法用量,用于符合条件的情形时,如果其境外原研药品的临床试验数据足以显示,该药品用于中国患者的获益大于风险,与境外人群数据相比未见明显种族因素的影响,并且递交的新剂型、新给药途径、新用法用量,或新复方的境外临床试验数据可充分评价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则也可考虑减或免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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