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能否顺产,一般取决于病情的严重程度。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是以妊娠20周前血压升高,或产后12周后血压仍未下降为特征的疾病。
1、可以顺产:如果病情平稳,未进展至子痫前期,此时医生一般会选择在38~39周左右终止妊娠。这种情况下,医生会优先考虑顺产。如果胎儿可以在短时间内娩出,整个孕期便可以顺产结束。
2、不可以顺产:相反地,如果孕妇或胎儿无法耐受顺产,胎儿难以在短时间内娩出,或顺产可能导致子痫前期甚至子痫的发生,医生会考虑进行剖宫产。更严重的情况是并发子痫,由于这种疾病可导致母婴死亡,医生会在抢救结束后不久以剖宫产终止妊娠。
为了避免疾病对顺产的影响,妊娠期血压升高的孕妇应及时前往正规医院产科就诊。确诊后,患者应限制体力活动,保证体重增长处于合理范围内,并避免过度限盐。在这之后,若血压仍显著升高,患者需要遵医嘱服用降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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