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停一般发生在怀孕12周前。胚胎停育简称胎停,主要指怀孕12周前胚胎停止发育的情况。部分孕妇在怀孕8周之前也可能发生胎停,可表现为怀孕后未出现胎芽,或虽然有胎芽,但一直没有胎心。
正常情况下,怀孕6周便可在超声下观察到胎心胎芽,如果在怀孕8~10周后仍没有胎心胎芽,则通常考虑为胚胎停育。此外,部分孕妇于怀孕6周观察到了胎心胎芽,但由于胚胎发育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如果在检查之后,孕妇存在自身因素(比如孕妇感染流感病毒),或者有不良环境刺激(比如孕妇长期接触到重金属),或者胚胎染色体异常等,还是可能会造成胎停的。
临床上,胚胎停育一般发生于怀孕12周之前,如果此时胎囊的平均直径大于2.5厘米,却没有胎芽;或胎芽已经长到1.5厘米,却没有胎心,都考虑为胚胎停育。待怀孕12周以后,胚胎逐渐成型,不易受外界因素干扰,则发生胚胎停育的机会也会逐渐减少。
需要提醒的是,胚胎停育后,胚胎可能会自然排出,也可能会长时间滞留在子宫内导致稽留流产、感染、凝血功能障碍等并发症的出现。因此,一旦发现胚胎停育,应及时去医院妇科就诊,并遵医嘱进行相应的药物治疗或清宫治疗,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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