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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合并糖尿病患者什么时候进行产后随访

妊娠期合并糖尿病患者在产后4~12周,需要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即检查空腹血糖和口服75g葡萄糖2小时后的血糖。如果两次血糖检查结果都正常,就表明妊娠期合并糖尿病是由于妊娠所引发的。这类患者虽然在产后血糖已经恢复正常,但随着年龄的增加,将来发生糖尿病的风险仍然会增加。如果患者再次怀孕,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也会明显增高。因此,建议患者在产后1~3年进行血糖检查,如果条件允许,每年进行空腹血糖检查,每3年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如果检查发现血糖升高,且达到糖尿病的标准,就表明妊娠期糖尿病发展为2型糖尿病,要积极治疗。

发布时间:2026-05-07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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