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医药信息查询平台
孕期可以注射百日咳疫苗。 新生儿发生百日咳病毒感染后可能引起严重并发症,甚至导致死亡。因此国际组织建议妊娠期进行百日咳疫苗注射,使孕妇获得抗体,并将抗体传递给胎儿,以降低出生后百日咳病毒感染风险。 目前百日咳疫苗多为“百白破”三联制剂疫苗。所以有条件者,可在妊娠期或产后酌情进行“百白破”疫苗接种,通过母亲将抗体传递给婴幼儿,以预防病毒感染发生。
羊水穿刺怎么做 - 权威视频
羊水穿刺的操作过程如下: 1、孕妇躺平之后,通过超声检查,确定胎盘和胎儿的位置,选好进针点; 2、将进针点及周围皮肤消毒,铺好无菌单,对进针点进行局部麻醉; 3、将穿刺针刺入宫腔,注意避开胎盘和胎儿,抽取一定量的羊水; 4、根据不同的检测目的进行检测。 从理论上来说,羊水穿刺通过不同的技术手段,可以查到不同的疾病,但目前我国主要用于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的筛查,如唐氏综合征等。
孕妇做羊水穿刺相对比较安全。需要做羊水穿刺的孕妇,本身的流产率就偏高,而羊水穿刺不会明显增加孕妇的流产率,根据大量研究显示,羊水穿刺的孕妇流产率,大概在1/800到1/1000左右。 羊水穿刺的目的是通过抽取孕妇的羊水,获得胎儿的脱落细胞或遗传物质,进行遗传学诊断,可以得到有关胎儿健康和发育情况的信息。建议唐氏筛查高风险的孕妇,在妊娠16周到22周+6天之间,进行羊水穿刺检查。
以下人群不适合做羊水穿刺: 1、有感染性疾病的孕妇,体温大于37.3℃,体内白细胞含量比较高,不利于羊水穿刺; 2、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服用抗凝药物的孕妇,可以延缓穿刺; 3、有先兆流产症状的孕妇,如阴道出血、频繁宫缩等,也不适合羊水穿刺; 4、本身有传染性疾病的孕妇,需要将传染病治愈之后,再进行羊水穿刺。
由于目前发现新生儿百日咳病毒感染后,可能引起严重并发症,甚至导致死亡。因此国际组织建议妊娠期进行百日咳疫苗注射,使孕妇获得抗体,并将抗体传递给胎儿,以降低出生后百日咳病毒感染风险。 目前百日咳疫苗多为“百白破”三联制剂疫苗,除百日咳,对白喉和破伤风也有预防作用。有条件者可在妊娠期或产后酌情进行“百白破”疫苗接种,通过母亲将抗体传递给婴幼儿,以预防百日咳病毒感染发生。
羊水穿刺的最佳时间,需要根据产前诊断的目的进行判断。 1、如果做核型分析,羊水穿刺的最佳时间是妊娠16周到22周+6天,因为这个时期羊水当中的胎儿脱落细胞比较多,老化的细胞比较少,有利于细胞的体外培养。 2、如果做分子检测,羊水穿刺的最佳时间是妊娠16周以后,因为分子检测主要检查DNA,对时间的要求不是很严格。 对于预产年龄大于35岁的高龄产妇,都建议进行羊水穿刺检查。羊水穿刺的过程是,孕妇躺平之后,通过超声定位,确定穿刺点,然后消毒皮肤,局部麻醉后,将穿刺针刺入宫腔内,抽出一定量的羊水,根据不同的检测目的进行检测。
做羊水穿刺前,需要进行一些其他检查。 1、羊水穿刺前要检查血常规,判断母体是否存在感染,如果白细胞比较高,孕妇体温大于37.3℃,则不适合做羊水穿刺。 2、羊水穿刺前要检查凝血功能,如果孕妇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服用抗凝药物,则不适合做羊水穿刺。 3、羊水穿刺前还要检查孕妇是否有流产征兆,如果孕妇出现阴道出血、频繁宫缩等先兆流产的症状,则不适合做羊水穿刺。 4、羊水穿刺前还应检查孕妇是否存在传染性疾病,如果孕妇有传染性疾病,也不适合做羊水穿刺。 羊水穿刺的过程很简单,孕妇躺平之后,通过超声定位,局部消毒并麻醉,将穿刺针刺入
怀孕期间不能接种针对麻疹、风疹以及腮腺炎病毒的“麻风腮”三联疫苗;水痘疫苗也不建议妊娠期注射。 此外,由于目前HPV疫苗和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在妊娠期应用的资料较少,所以我国暂时不建议孕期接种这两种疫苗。但有研究显示妊娠期HPV疫苗暴露不会对母婴造成严重影响,若孕期意外接种HPV疫苗也无需过度担忧,定期检查妊娠情况即可。 多数疫苗也可在孕期注射,如流感疫苗、百白破疫苗等。若孕妇有注射疫苗需求,可向专业医生咨询后再考虑是否进行疫苗接种,以防对妊娠产生不良影响。
神经管缺陷可以通过甲胎蛋白和超声筛查。 1、孕妇可以通过检查羊水或外周血当中的甲胎蛋白,来筛查神经管缺陷。如果甲胎蛋白浓度明显升高,则表示胎儿开放性神经管畸形(包括无脑儿或开放性脊柱裂)的风险较高,需要进一步检查乙酰胆碱酯酶。 2、孕妇还可以通过超声检查,来筛查神经管缺陷。超声可以系统性观察胎儿的脊柱形态及颅脑结构,从而除外神经管缺陷,诊断率能够达到98%。
产前可以筛查出神经管缺陷,主要通过甲胎蛋白和超声筛查。 1、孕中期,孕妇可以通过检查羊水或外周血当中的甲胎蛋白,来筛查神经管缺陷。如果甲胎蛋白浓度明显升高,则表示胎儿开放性神经管畸形(包括无脑儿或开放性脊柱裂)的风险较高,需要进一步检查乙酰胆碱酯酶。 2、孕妇还可以通过超声检查,来筛查神经管缺陷。超声可以系统性观察胎儿的脊柱形态及颅脑结构,从而除外神经管缺陷,诊断率能够达到98%。
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服务协议
联系电话:010-64801616|联系邮箱:office@dayi.org.cn Copyright © www.dayi.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26 京ICP备15046755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3407

未经平台允许 不得私自转载

2.1.3